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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教师发展中心
( 通 知 )
[2019]263号
关于2019—2020学年度高淳区“人才强教工程”考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骨干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现就2019——2020学年度高淳区教育局“人才强教工程”考核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学科类
1.在编在职的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在编在职的农村学校(淳溪中心小学本部小学和幼儿园除外)的高淳区第九届学科类优秀青年教师;
3.在编在职的区级学科教学带头人。
(二)德育类
1.在编在职的市级德育工作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在编在职的农村学校(淳溪中心小学本部小学和幼儿园除外)的高淳区第一届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
3.在编在职的区级德育工作带头人。
二、申报办法
由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高淳区“人才强教工程”考核申报表”,学校审核批准汇总后上报区教师发展中心赵谷玲处。经区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后,申报名单在高淳教育网上公示。
三、注意事项
1.各校(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区教育局有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在全体教师中大力宣传“人才强教工程”实施的意义,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骨干教师培养发展的措施。
2.凡属申报对象的骨干教师必须申报本学年度“人才强教工程”。
3.各校(园)要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要求,切实加强对申报对象的过程考核和管理,及时将申报和考核等情况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
4.参加考核的区级学科带头人和区级德育工作带头人须在教学一线工作(学科研训员要有具体的实践课安排),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不参加考核。
5.高淳区“人才强教工程”考核申报表和高淳区“人才强教工程” 考核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于10月31日(星期四)前上报区教师发展中心(373134624@qq.com)。逾期不申报作自动放弃处理。(注:因学校需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故校级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
高淳区教育局“人才强教”工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2日 |